第3章

我的好皇弟,这皇姐让给你的龙椅,你还坐得安稳吗?

,铠甲内衬也磨得发亮,靴底快穿透了也不舍得换。他把自己的俸禄全贴补给了阵亡将士的遗孤,自己穷得叮当响,一口暖酒、一顿饱饭,于他而言已是奢侈。
——当然,这些都是后话。
西北三年,我未曾有一日虚度。
我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,收服军心。
我不是来当菩萨供人跪拜的,是来当财神,叫人实实在在拿到好处的。从京城运来的粮草辎重,我半颗米都不曾克扣,全数发放到将士手中。逢年过节,赏银永远比**规定的多三成——那是我变卖了长公主封邑里所有庄子、铺子,才换来的现银。
边关将士都是直肠子,不懂朝堂弯绕,只认最朴素的道理:谁对他们好,他们就把命交给谁。
三年下来,西北军中只知有“武惠公主”,不知有“当今圣上”。
第二件,结交士族。
西北虽苦寒,士族手里却握着一件真正的宝贝——马。战马、驮马、种马,无一不是**急需的战略物资。我不强征,不强要,而是用盐、铁、茶、糖与他们交换,价格公道,童叟无欺。
三年下来,西北几大马场的主人,皆成了我公主府的座上宾。
第三件,也是最要紧的一件——
养死士。
没人知道这三年里,有多少无父无母、无依无靠的孤儿被悄悄送进祁连山深处的秘密营地;也没人知道,那些瘦弱的孩子在里面经历了什么,出来时又成了什么模样。
我只知道,三年后我回京之时,身边明处只有三十六人。个个身手不凡,个个沉默寡言,个个只认我一人。
沈昭,是第三十七个。
但他和别的死士不同。
他不是我养的,是他自己跟上来的。
那是永庆五年春,北狄铁骑来犯,我带兵出征。
仗打了三天三夜,血染黄沙,尸横遍野。最后一场恶战,我被敌军围困在一处荒坡上,箭矢耗尽,亲卫越战越少,几乎只剩残局。
就在那时,他来了。
带着三百骑兵,如一把尖刀杀穿重围,直冲到我面前。
他浑身是血,甲胄破裂,都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他自己的。他翻身下马,踉跄一步仍强自站稳,单膝跪地,声音沙哑却坚定:
“殿下,末将来迟。”
我看着他染血的脸,忽然问:
“你知